要过年了,这个判决可以告慰患者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在我国医疗领域,有着崇高的社会地位。但301医院对本案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属次要责任。 原告根据上述鉴定意见,请求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最终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301医院应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并按该比例赔偿合理的损失。”
1998年医疗损害瘫痪,起诉撤诉一审二审再审,丁王律师代理终调解河北省保定市郑XX女士,1998年就医后瘫痪,至今近22年。郑女士诉至人民法院,虽经一审二审,撤诉再诉,又经再审一审、再审二审,直至2019年12月27日,医患双方调解结案,才结束了双方近25年的漫长诉讼。中间经历法律规则变化(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举证责任规则变化(侵权责任法前后,医患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相反)、证据提交争议、鉴定机构退卷等,不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