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
摘要:诉讼时效是我国诉讼法上的概念,在民事诉讼领域,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民事权利人一方主张民事权利的,对应的义务人一方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如果义务人的时效抗辩成立,那么法院依法应当驳回原告方的起诉。 法律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主要在于 诉讼时效是我国诉讼法上的概念,在民事诉讼领域,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民事权利人一方主张民事权利的,对应的义务人一方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如果义务人的时效抗辩成立,那么法院依法应当驳回原告方的起诉。 法律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主要在于督促权利方尽早的行使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我的朋友张某于2011年6月8日下午3时,在骑自行车去上班的途中,不慎将李某撞到在地,李某因此而住院,医药费达8000余元,双方调解无果,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请问:自行车撞人致伤,属于交通事故吗?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本报讯 实习生卢勇 首席记者付强报道:因在会上点名批评相关人员并爆粗口,高安市大城镇党委书记徐某汇被告到法院。此前,原告陈武钳要求其道歉遭到拒绝,遂诉请法院判令徐某汇原地(登报)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和名誉损失费。 “‘去告状,赊(丢)大城的人’、‘我把话放这里,你搞得我流眼泪,我搞得你更难过’……”听到这段录音时,陈武钳等人第一反应是,他们被羞辱了
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飞乐”,600651.SH)近日实现了业绩翻身。*ST飞乐8月29日披露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0.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7.66亿元,去年同期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9亿元,成功大幅扭亏。 *ST飞乐2020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高达9.74亿元,其中处置股权金额为8.33亿元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2022年8月25日,委托人宋先生、张先生、庄女士专程来到诚功(崂山)所,给他们的代理律师——诚功(崂山)所合伙人林鸿刚、卞小涵两位律师送来写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和“尽职尽责维护权益、法律援助彰显正义”的感谢锦旗,对诚功律师的专业水平和高效的法律服务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誉。 本是一场再平常不过的欠款纠纷,2018年本案被告分别向宋先生、张先生出具欠条,确认了拖欠二人2018年出车费13万余元
(2017)粤0103民初4908号原告许云香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受理原告许云香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103民初4908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对原告许云香22478.80元存款及利息(其中从1995年10月17日起至1997年5月21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5000元计算,从1997年5月22日起至2004年4月27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3525元计算,从2004年4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2478.80元计算,以上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付)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二、驳回原告许云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自2013年8月启动首届“蓝月亮节”以来,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蓝月亮)已将其作为一年一度的大型盛会。然而,蓝月亮欲在教育、安排和组织会议等服务上申请注册“月亮节”商标,却被认为带有欺骗性而遭驳回。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蓝月亮的诉讼请求,认定第20641569号“月亮节”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注册使用在教育、安排和组织会议等指定服务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功能、用途等产生错误认识,构成我国商标法所指“带有欺骗性”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情形
近日,天下秀又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公司涉及的5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进行了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共计3773035.70元。 资本邦获悉,近日天下秀(600556.SH)因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违规担保,又被瀚辉投资告至上海一中院。 案件回顾:瀚辉投资与天下秀、案外人斐讯投资、顾国平、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讯数据”)于2015年5月签署《合作协议》,瀚辉投资向斐讯投资提供投资款人民币1.5亿元,投资期限一年;投资期间斐讯投资向瀚辉投资支付18%/年的基本收益,按季支付;斐讯投资并向瀚辉公司支付超额收益;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