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
“龙井”商标由W公司申请,2014年2月获准注册,核定使用于第32类水(饮料)等商品上。同年10月,D公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龙井”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以繁体的“龙井”文字作商标核定使用在水(饮料)等商品上直接表示了本商品的主要原料、口味等特点,同时因“龙井”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这一特殊属性而通常不易被作为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据此裁定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12年8月10日,被告为科左中旗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科尔沁XX建设项目颁发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XXXXXXXXXXXXXX6号),该项目占用了原告所承包经营的耕地。 在原告向通辽市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被告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左建许撤销字【2016】第(X)号),将其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XXXXXXXXXXXXXX6号)予以撤销。 科尔沁XX建设项目在上述许可证被撤销后已经属于违法项目
(1)、接受法院的指定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2)、接受公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3)、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辩护人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广州德立游艇码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立公司)通过关联公司收取设计费、交付设计图等行为构成专利默示许可,四被上诉人在浮桥项目浮桥板上使用与德立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一致的设计,不构成侵权。 2018年,某园林管理处为推进“印象嘉陵江”浮桥项目,到全国各地考察。清远德普浮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德普公司)总经理刘某与其进行了接洽,并于同年6月至8月,多次代表该公司参加了浮桥项目的设计讨论会
【商标侵权诉讼概述】 商标侵权诉讼是指当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商标权利被他人侵犯时,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为。与向工商部门提起的行政投诉相比,权利人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可以请求赔偿、有效弥补损失,并且其结果具有终局性,是有效打击商标侵权、维护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 对于他人的何种行为,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当您发现他人有下列行为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1、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本文摘要:高温津贴本不应每天放12元,却只放3元,还较少放了一个月。武昌一家建筑公司因克扣员工小陈高温津贴,被他告上法庭。记者昨日得知,武昌区法院近日宣判,小陈胜诉,该公司需缴纳小陈高温津贴846元
上班期间冲泡奶粉被烫伤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最近,上海二中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的判决是:算! 那么,这起案件的由来是怎样的呢?原来,不久前,市民小刘在工作单位拿杯子冲泡奶粉喝,一不小心被开水烫伤了左腿。 同事们见状,赶紧将小刘送往医院
被告拒绝亲子鉴定 能摆脱非婚生子的抚养义务吗? 亲子鉴定案情:2008年至2010年期间,原告简某的母亲项某与被告邓某曾系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两人有在新罗城区租房子同居生活,后两人于2010年分手。2010年10月21日,项某与简某某登记结婚,项某于2011年5月1日生下一名男孩即原告简某,在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居民户口簿上显示简某父亲为简某某。2010年9月3日,项某给邓某发了一条短信,内容为“我们恩断义绝了,实话告诉你小孩真的不是你的”
很多准备离婚人或许会问,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是不是有效的呢?如果您也有这个疑惑,可以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案例:李某,女,28岁,2006年嫁给比自己大12岁的某公司推销员孙某为妻。婚后不久,李某即发现孙某与一女子有染,经调查该女子系孙某客户公司业务员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你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