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
在美国,首席大法官是多大的“官”?要不要听命于总统?宪法赋予他的权限有多大?九位大法官出现意见分歧时,能否由他一锤定音?这些问题的答案,大都可在教科书中找到。可是,近代史上的著名首席大法官们究竟有何人格魅力?他们的个性对司法审判、法院地位有多大影响?这些人与同僚关系如何?管理能力是否够格?只有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和观察首席大法官的内部人士方能提供答案。 退休大法官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在最高法院工作35年,与五任首席大法官皆有私下接触
昨天提到竞争法对失业的影响,涉及Shughart和Tollison在1991年提出的观点:除非竞争法诉讼的对象、频率、范围都在意料之中,容许劳工市场及早调节,让受影响行业的员工可以另谋高就,转至不受影响的行业工作,否则,诉讼短期内将令失业率上升。 不过,若竞争法只打击无效率的大型机构,从而鼓励竞争,反而能长远促进就业。同一行业,竞争下的价格比垄断下的低,而产量则较高
“汇源果汁9月3日发布公告称,荷银将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可口可乐提出的每股现金作价为12.2港元。”中国汇源果汁将被美国可口可乐并购的消息立即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这也被看作是对刚施行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一次考验
《评论:微软为何能在中国所向披靡》,给我们一个思路: 针对微软在全球的垄断行为,中国是不是也该成立自己的反垄断机构?对类似微软这样得企业施以“制裁”? 欧盟罚款微软16.8亿欧元,是因为微软未能执行欧盟2004年3月的反垄断裁决,再对其处以8.99亿欧元(约合96.77亿元人民币)罚款。 相比这次罚款总额,对小公司来说是天价,但对于微软只是冰山一角。从微软违规行为看,欧盟最高可以依法对其课以罚款15亿欧元,最后定下来的数额只是其60%
本期知产观察家节目,我们以知识产权人的视角,帮助大家分析与讲解那些,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并探讨如何共同遏制这些违法行为,进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和创新性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期节目我们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破解拟上市企业商标管理维护与运营过程当中遇到的这些问题。 新修的反垄断法都在哪些方面做了完善与升级?新修法的实施将对我国整体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于企业竞争行为以及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产生哪些影响?新法实施前还有哪些的重要准备工作要做? 本期节目,我们将围绕新修《反垄断法》的要义进行分析与解读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更好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经认真研究总结、广泛征求意见,对2019年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进行了修订,在保留原有44种文书的基础上,新增加12种文书,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格式范本》),现予以印发。 《格式范本》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基本格式。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参照《格式范本》,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倪建林,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96年获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倪律师曾任职于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要求,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包装简约的商品。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行业协会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倡导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市场供给更高质量、更加绿色环保低碳的产品,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美国两名参议员提出了一项两党联合法案,旨在让大型科技巨头的收购活动,尤其是收购竞争对手变得更加困难。 智通财经APP获悉,美国两名参议员提出了一项两党联合法案,旨在让亚马逊(AMZN.US)和其他科技巨头的收购活动,尤其是收购竞争对手变得更加困难。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主席、民主党参议员艾米·克洛布彻上周五表示,她和共和党参议员汤姆·科顿提出了一项针对亚马逊、谷歌(GOOGL.US)和Facebook(FB.US)等大型科技公司的法案
中国入世五年多来,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呈持续上升的态势。随着相关承诺的逐步实施,围绕知识产权问题所进行的竞争,将成为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重要形式。只有制定了适宜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有效地维护我国的对外贸易秩序和经济安全,让中国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