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果汁9月3日发布公告称,荷银将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可口可乐提出的每股现金作价为12.2港元。”中国汇源果汁将被美国可口可乐并购的消息立即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这也被看作是对刚施行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一次考验。国内的专家、学者以及饮料行业的各大企业分别从保护“民族品牌”、“收购是否构成垄断”等不同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1994年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签订以“生产天府可乐饮料产品和浓缩液”并“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的合资合同。合资后,天府可乐将主体厂房、机器设备、核心技术和骨干人员纳入合资公司。而在此后12年合作过程中,百事可乐并没有遵守中国轻工总会在回复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天府可乐品牌占50%”。相反,逐年减少了天府可乐品牌产品的生产,以至现今市面上已几乎看不到天府可乐的产品。同时,合资公司本身累计最高亏损达7000万元,中方公司未分得一分利润。2006年,百事可乐于天府可乐集团债务沉重之时,提出收购中方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