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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应急处理中心
1、依法对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应急处理中心) 1、依法对全市制污单位和个人排放污染物实施执法监督,纠正各类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2、负责依法征收本辖区内一切制污单位和个人的超标排污费、排污水费及环境补偿费;负责相关财务、统计报表编制。 3、负责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对“十五小”和国家明令禁止污染严重的小企业现场督查、管理
吴红利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吴红利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安徽徽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铜陵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铜陵学院法学系客座教授,安徽省律协未保委委员。 自2010年执业以来,办理各类合同纠纷、民商、刑事案件,擅长于企业融资、侵权赔偿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企业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新浦京8455com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公交总企业对面)东宸酒店16层 ,电话:0562-2808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