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本文摘要:《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改变自然人域名税收治理制度的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政府网站域名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18〕5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税务网站域名治理的通知》(税务办公厅〔2018〕179号)的要求制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改变自然人域名税收治理制度的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政府网站域名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18〕5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税务网站域名治理的通知》(税务办公厅〔2018〕179号)的要求制定的。自2019年3月3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域名由[URL]变更为[URL],新老域名对外提供服务至2019年5月31日
12月13日上午,首届长三角信用论坛-上海峰会(以下简称“论坛”)在沪隆重举行,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邀出席论坛,与各界专家学者共议就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与社会信用建设的新模式和新方向。首届长三角信用论坛以“信用赋能——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建设”为主题,旨在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共同打响“信用长三角”品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 主旨演讲环节,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张震等人,分别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动力与新路径、信用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题,阐述对信用建设体系的深入思考与积极探索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义务教育、生态环境等26个基层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推进工作落实,集中展示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设立"泰顺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将在内地(大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更好地保障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决定自2013年9月起,将在内地(大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港澳台学生(含本、专科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港澳台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港澳台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证监局,外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有关市场机构: 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两类基金)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实体经济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本力量,对于保持补短板力度,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意义重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关于两类基金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的要求,现就《指导意见》中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两类基金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实施《条例》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
企业技术创新座谈会召开 谷会京 来自 本报济南5月21日讯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主持会议... 本报济南5月21日讯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主持会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4.符合职业分类中“小类”的职业属性和特点,无职业交叉; 拟设立职业资格的行业部门(协会、学会)提出设立相应职业资格制度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设立相应职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 拟设立职业资格的行业部门(协会、学会)提出设立相应职业资格制度的书面申请→专技司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听取专家意见,起草立项请示→人社部部领导审定→相关行业部门会签→颁布实施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819号 邮政编码:71005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上述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