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新修订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8年第94号),对前期已发布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目录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汇总,分别印发了修订汇总后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在此基础上,2019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9年第91号),公布了第一批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新增和修订了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目录
各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落实党中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发展战略,大力弘扬中国冀菜文化和“工匠精神”,传颂优秀烹饪人才和培育烹饪领域“河北工匠”,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决定设立中国冀菜大师名人堂,编制师徒传承名录。经过河北省各地市申报,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中国冀菜大师名人堂尊师、导师、名师共79人。现将入选首批中国冀菜大师名人堂尊师、导师、名师名单公布如下(按照姓氏比划排序): 一、中国冀菜大师名人堂尊师(24人) 二、中国冀菜大师名人堂导师(23人) 三、中国冀菜大师名人堂名师(32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我司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公布如下: 一、2020年5月1日至5月2日放假,共2天;2020年5月3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 二、请公司各职员做好自己的节前工作安排,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序。 三、近来我国新冠疫情虽然已经扼制,但也要紧绷防控神经,敬告各位员工如无必要,不要外出
地产中国网讯 3月31日,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国五条”细则,文件重点指出,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但内容中并未提及会征收20%的税。 通知具体内容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经研究,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地产中国网讯 3月31日,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国五条”细则,文件重点指出,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但内容中并未提及会征收20%的税。 通知具体内容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经研究,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 举杯邀明月,共庆佳节时”在这金桂飘香的季节,即将迎来中秋节,圆月当空,共享佳节月饼的甜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放假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中秋节放假做如下安排: 放假时间:9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连放3天,不调休。 疫情期间温馨提示: 1、放假期间部门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的手机应确保24小时处开机状态,保证通信联络的畅通
近年来,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由此也催生了充电设施建设规模的提速。园区供电设施与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了配套能源保障,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20年,我国的公用充电桩数量已经达到80.7万根,但是目前,我国的充电桩缺口仍高达120万个
图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名 称 图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为了推进众创空间的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最近,科技部编制了《专业化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首批17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进行示范。各专业化众创空间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标杆和引领作用,更好地推进了今年2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落实。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现转载中国政府网对该文件的图解,重新回顾一下众创空间的构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主要依据《国务院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按照总体要求和交通运输工作的特点,划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一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和各自的支出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中央、省、市县财政事权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依据国家改革精神和我省现行相关政策,研究起草了《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趋势,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助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加速发展,促进提升行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市注协自2015年4月至10月开展了行业管理软件集中购买竞争性谈判工作。 为加快落实此次管理软件集中购买项目工作,4月起,市注协通过本市各会计师事务所发放软件使用需求调查问卷,共征集到184份有效需求及反馈信息。9月份,市注协秘书处启动了管理软件集中购买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最终与入围的五家管理软件供应商签订了框架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