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019年12月31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万某、徐某国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贷款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徐某国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7名被告人被判处14年6个月1年1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至1万元不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州区首例涉黑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徐某国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万某、徐某国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彭某、曾某荣、夏某、李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胡某媖、吴某聪、邹某广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层级分明、组织结构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闽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明知道朋友正在被公安机关追逃,男子不仅没报警,还将其接回宿舍里藏了起来。为了仗义的兄弟情,家住在南安仑苍镇的陈某付出了惨痛的代驾。日前,石狮法院审理该案,一审判处被告陈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11月26日,韩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等22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年不等刑期,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分别并处罚金20万元至12万元不等;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其中1人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其中2人并处罚金1.2万元和1万元;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 经审理查明,2014年年底,被告人王某先后向被害人张某、薛某、陈某某、程某某、毋某某、高某等人高利放贷
闽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明知道朋友正在被公安机关追逃,男子不仅没报警,还将其接回宿舍里藏了起来。为了仗义的兄弟情,家住在南安仑苍镇的陈某付出了惨痛的代驾。日前,石狮法院审理该案,一审判处被告陈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6月20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对徐文剑等3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公开宣判。一审数罪并罚,决定对徐文剑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8人分别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和其他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