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
依“常备役体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体位服补充兵役办法”第2条规定,经判定常备役体位役男,育有未满12岁之子女2名以上,或未满12岁之子女1名且配偶怀孕6个月以上,于缓征原因消灭(例如:毕业)后,可申请服12天的补充兵役。 依现行“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第11条之规定,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怀孕,得因家庭因素申请服替代役,每天返家住宿照顾家庭。 常备兵及替代役申请提前退伍(役) 常备兵或替代役于服役期间,育有未满12岁之子女2名以上,或未满12岁之子女1名且配偶怀孕6个月以上者(诊断证明书载明24周以上),可以申请提前退伍(役),全心照顾家庭
近几年社会风气败坏,人情冷漠,对周遭事物漠不关心、视而不见。但仍有热心助人的人,在危急之时,见义勇为,即时伸手援助,为社会治安维护奉献一己之力。 100年10月6日下午14时20分,有一民众于仁雄路遭1名歹徒抢劫,歹徒得手后骑机车逃逸,而该民众随后与另一名计程车司机开车追捕
为奖励本署及各分署绩优替代役役男协助处理行政执行业务之辛劳,并了解其服勤情形,同时为增进替代役专责管理人员各项管理业务知能,本署于104年6月23日、24日假中国青年救国团复兴青年活动中心,举办104年度上半年绩优替代役役男表扬及替代役专责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研习会。除邀请内政部役政署管理组北区督考科黄科长立民,讲授替代役管理案例及管理业务说明外,本署张署长清云、内政部役政署梁副署长国辉,更亲临会场颁发绩优役男奖状,并致赠纪念品慰勉绩优役男之辛劳;当晚与全体人员餐叙,张署长、梁副署长亲切地与绩优役男及专责管理人员闲话家常,气氛热络、愉快。次日于该活动中心附设之霞云探索教育基地办理山野训练,藉以舒缓役男及专责人员平日之工作压力,整个活动圆满、顺利!
本分署为响应捐血公益活动,一经号召即有替代役男共计27名热烈报名响应,于106年9月12日上午08时10分、10时30分,分2批次由替代役男管理干部沈震及李约道等2员率队前往宜兰县政府停车场捐热血,共计捐血4250cc,实践“捐血一袋、救人一命”之神圣使命。捐血过程中首先由捐血站工作人员针对捐血人员实施检查(包括身体有明显伤口),每道关卡均严格把关,才能将健康役男的血液捐给需要帮助的人。本分署少数役男因为身体有被隐翅虫咬伤的痕迹,故未能捐血,心情十分失落,其余大部分役男是怀着兴奋又高兴的心情前往捐血,心中感到无比快乐,因为可以奉献一己之力去帮助需要的人
今年寒假将要来临,而且春节等连续假期增加,放假天数增多,许多家庭会安排出国旅游,内政部役政署呼吁民国90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应经事先申请核准,以免造成困扰,影响游兴。 内政部役政署业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线上申请操作系统”受理役男线上申请短期出境,欲出国之役男,请尽早于出国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请,经查核无兵役管制情形者,将立即核准出境,打印核准通知单后,自核准当日起1个月内可多次使用通关出境。 役政署指出,依据“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及“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4条规定,役龄男子尚未履行兵役义务者,出境应经核准,但是,近年来经常有已达役龄身份者,因为出国前没有办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续,以致于在出国当天到了机场,却因具有役男身份而遭境管人员挡驾,无法顺利出境,美好的出国计划因此泡汤
本校于107年8月21日及当月22日两天下午1330~1630时,带领替代役男6名至高雄市阿公店水库环境教育及周遭环境实施社区环境清洁活动。 阿公店水库位于高雄市燕巢区、冈山区与田寮区交界处之阿公店溪上游,大坝全长约2.38公里,集水区面积达31.87平方公里,为全台首座唯一以防洪设计理念兴建,也是坝提最长之水库,现提供高雄水利会复兴渠灌区之农田灌溉用水。 当日下午雷雨交加阴雨绵绵天气,役男们仍顶着雨伞辛勤弯下腰清扫停车场垃圾,捡拾停车场处周围草丛内枯枝落叶、烟蒂,并在打扫之余,怡然自得欣赏岸边风景,感受许许凉风吹佛于脸上的凉意舒适感
【记者张加达/高雄报导】高雄市凤山区公所及新兴区公所今(20)日举行役男抽签,高雄市军人服务站由站长刘训诚及干事郑榕青分别前往区公所,向役男及其家属说明军人之友社服务工作内容,并提醒目前军事训练役男训练做法,入伍后前5周在新训中心受训,后续将到部队实施11周专长训练,并有可能分发到金门、马祖等外岛服役单位。 刘训诚指出,军人之友社为服务官兵、眷属,以敬军慰问、官兵及眷(征)属急难病困慰助、住宿接待服务、军友保险(军人团体意外险)代收服务等为4大主轴工作,役男入营后,即成为军友社所属各地军人服务站的服务对象;服役期间,如遇有任何疑难,可透过军人之友社的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军人服务站将尽力协助解决。
有关家庭因素服替代役役男,经查如未确实返家住宿尽其照顾家属之责,改采集中住宿管理。 役男如经核准以家庭因素服替代役,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条规定略以,违法之行政处分,受益人无同法第119条所列信赖不值得保护之情形外,不得撤销其资格。另依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第21条规定,役男因家庭因素服替代役者,以于户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为原则
为简政便民,内政部役政署业于户役政资讯系统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线上申请操作系统”,并于106年1月1日起正式开放役男线上申请,役男经系统查核无兵役管制情形者,即通知核准出境,以达到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服务。 系统作业相关说明如下: (一)申请方式:役男进入申请页面,输入基本资料字段后,无兵役管制情形者,将核准出境并请打印核准通知单,持凭出境。 (二)核准通知单使用效期:为役男申请核准当日起1个月内可多次使用,即其如于106年1月1日申请核准后,于1个月内(至106年2月1日前)可多次使用通关出境
出国目的如为短期观光,国内在学或未在学役男可持国民身份证、护照正本、印章,就近向任一乡(镇、市、区)公所役政单位以短期观光名义申请出境(最长4个月);19岁以上(当年-出生年≥19)在学缓征役男另可至移民署网站线上申办。 其他出境目的之申办手续可洽内政部移民署网站或咨询专线(02)2388-3929,亦可洽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 1.年龄届19岁之年1.1起至36岁之年12.31止,尚未履行兵役义务之具我国国籍在台湾地区曾设有户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