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有关处室,省社会保险中心: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 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 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把要情报告作为规范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领域重大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 金要情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要情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对要情的核实、研判和处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保加利亚标伟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莫能菌素预混剂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生产的鸡传染性鼻炎三价灭活疫苗等3种兽药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3种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TriRx医药有限公司英国生产厂等2家公司生产的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等2种兽药在我国变更注册
为贯彻“通过科教融合途径,遴选我院优质教育资源,适当引入外部资源,提供给学生,以达到高质量人才培养之目的”的办学总体指导思想,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教学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制定授课教师遴选的指导意见。 授课教师主要从国科大的岗位教师和校部教师中遴选特殊情况下可从中国科学院院外系统聘请。 授课教师遴选须优先考虑进入国科大学术荣誉体系和长聘体系的高层次“双向双聘”人才
取消11项证明材料、废止和失效5件规范性文件……今年1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旨在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继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2019年我国外汇管理领域的改革开放政策频出,不仅提升了我国外汇管理透明度,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推出12条措施优化外汇管理便利跨境贸易、推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一系列外汇管理举措,深化了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也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升我国营商环境水平
24日浙江温州乐清一名20岁女孩赵某在上了一辆滴滴顺风车后失联。25日@乐清公安 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失联女孩赵某遗体已被寻获犯罪嫌疑人为顺风车司机钟某已被抓获。钟某随后交代了**并杀害赵某的犯罪事实
本机关认为:赵**修建的房屋位于红花岗区**办,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修建于2004年。经2017年1月16日遵义市***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表明:该建筑占地面积131.11平方米,七层,建筑总面积840.78平方米,框架及砖混结构(其中第一层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0.17平方米,2—7层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30.61平方米),均已完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以下简称《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公布)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