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修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一、 104学年度第2学期网络加退选: 1. 加退选期限自105年2月22日09:00起至3月7日17:00止(开学第一~二周),惟大学部应届毕业生(含延修生)提前3天开放选课,即2月19日(五) 09:00起即可先行网络加退选。 2. 同学应于系统开放期间上网加退选,部分课程须经过授课教师与系主任线上签核,始完成加退选手续。加退选后学分數务必符合学分上下限之规定,且所选课程不得冲堂
(三)缴费期限:109年2月14日。(转学新生,请依教务处规定报到注册日前完成缴费) 二、学杂费尚未补缴者,请持补缴单至出纳组【淡水校园B304室、台北校园105室、兰阳校园CL312室】缴费(若无补缴单,请先至财务处G401室补单),始完成108(2)注册作业。注册相关注意事项请至教务处网页“最新讯息”查询
一、寒假:109年1月13日至2月24日。开学日为2月25日(星期二)。 二、学生可于1月21日起登入“学生网页成绩系统”查询学期成绩
111学年度第1学期日间部应届毕业同学(延修生)办理离校及领取学位证书相关事项。 主旨:公告111学年度第1学期日间部应届毕业同学(延修生)办理离校及领取学位证书相关事项。 一、日间部四技、及五专(延修生)成绩修满及格且达毕业学分及毕业条件者,办理离校及领取学位证书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111学年度第1学期毕业之学期成绩,于112年01月17日开放同学上网查询
【本报讯】15日教务会议通过“学生期中退选实施要点”,内容规定本校学生于期中考试后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修习课程时,可办理期中退选课程,于行事历每学期的第十三周星期一上午11时至星期日上午10时止,自行在网络退选,逾期不予受理,且以2科为限。该要点中提到,大学部延修生及硕、博士班学生期中退选后,当学期修习科目数不得少于一科(含论文);而学士班一、二、三年级及建筑学系四年级学生期中退选后,当学期修习学分总数不得少于十五学分;学士班四年级、建筑学系五年级及二年制在职专班学生期中退选后,当学期修习学分总数不得少于**分;学生依规定应缴交学分费(学分学杂费、电脑与网络使用费、语言实习费)之课程期中退选后,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此要点将自公布日起实施
答:学 年→规定修业年限,以三年为原则,最多五年,符合成绩优良条件得提早毕业,但至多一年。 学 分 制→分为必修及选修,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二、课程的学分数如何计算? 答:每周授课一小时满一学期,或总授课时数达十八小时为一学分
2.延修生、复学生及当学期转学生开放于第3阶段网络选课,延修生及当学期转学生自2/14(二)15:30起开始选课。 3.本阶段同学网络加(退)选受选课人数上、下限之限制,选课人数必须高于下限才可网络退选,而已达人数上限则无法加选。故,同学加选前请考虑清楚,以避免卡下限而无法退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