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如果10年前,你说你不知道什么是斜杠,那很正常;但是现在,如果你不知道斜杠到底是什么,那么几年后,被市场淘汰的可能就是你。 这不是危言耸听,多项研究已经显示,正职工作正在全球各地快速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碎片化的工作。 在未来,有一项能力,需要我们去重视,那就是“斜杠力”
《中国宗教》杂志是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主管,《中国宗教》杂志社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性宗教月刊。 单有宗教知识不足以成为一个信仰者,必须在具有宗教观念的同时也具有宗教体验和宗教感情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宗教信徒。信仰一旦坚定,人生价值便随之确立,为人处世无不循其精神方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考核
(2015年1月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6年9月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O五次主任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法律顾问,是指由省人大常委会聘请,为省人大常委会提供法律意见、办理法律事务的相关专业人士。 第三条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法律顾问的服务、管理和组织联络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部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教育部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规范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教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育部政府信息,是指教育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2010年4月6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开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政策,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防止和消除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和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单位职责相关,与事实不相符、信息内容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一部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也是一部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其通过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由于《劳动合同法》篇幅较长,无法一一列举解读,下面仅就该法的十一个要点予以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了这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饮食服务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