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中国医药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鼓励专任教职员将执行之科技部补助研究计划成果交由产学合作处予以专利化或完成技术移转,进而获得科技部技术移转奖励金,并有效管理及运用科技部补助核拨之绩优技术移转中心奖助金,特依据“科技部补助学术研发成果管理与推广作业要点”订定本作业要点。 本作业要点所称奖励金之定义如下所示: (一) 科技部补助计划研究成果其所获得之知识产权归属于科技部或本校,经本校完成技术移转且授权金与衍生利益金总额超过新台币一百万元者,经由向科技部申请而获得补助之技术移转奖励金。 (二) 本校执行科技部补助计划所获得之研究成果,经由产学合作处进行研发成果之管理与推广,而向科技部申请而获得绩技术移转中心奖励(助)金
【正 文】国家计委 国家体改委 国务院生产办关于印发《试点企业集团审批办法》的通知(1991年12月30日)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71号)精神,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制定了《试点企业集团审批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此办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分期分批进行试点的决定,为搞好试点企业集团的审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参加国务院试点的企业集团
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是我省模具专业性行业组织,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社团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独立法人社会团体。协会由浙江省省模具及模具相关重点骨干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和专业协会等单位组成,现有直接团体会员单位100余家,涵盖企业会员1000多家。协会会长由中国工程院谭建荣院士担任
做副业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很多人认为做副业是为了贴补家用,快速赚钱,其实这个思路是错误的。 做副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这件事有没有延续性,能不能凭此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让自己的收入越来越高
我要讲的是最近的两则科技新闻,第一则是科学家发明了一种自动蓄水瓶,而发明蓄水瓶的原理来源于一种沙漠中的甲虫,以前在动物节目里看到过这种甲虫,因为沙漠中水分稀少,这种甲虫常常爬到高处迎着吹来的风,让风在它的甲壳上吹过时,使风中的水分能够停在它的甲壳上,等到水分积蓄的很多时,就可以通过甲壳流到它的嘴里。这种甲虫有这种奇特的能力来源于它的甲壳的独特的微观结构,我以前也曾经写过类似的文章,我相信制造这种蓄水瓶的技术中也包含了纳米科技,这是将来科技发展中的一种重要趋势。现在世界上还有很多比较缺水的地区,如果用海水淡化等方法来提取淡水,消耗的能源是比较大的,而这种方法消耗的能源则相对少很多,所以这种蓄水瓶的应用层面应该是很广的
专利有哪些分类?保护期限是多久?没有按时缴费会有什么后果?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专利有哪些分类?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第一条开放实验具体形式分为自选实验项目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等,采取学生为主、教师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第二条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开放情况的记录
第二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由学院财务按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好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附二院(筹)征地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附二院(筹)征地及征地所涉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