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立法于民国18年1月29日(非现行条文) 公布于民国18年2月5日 废止,国籍法施行细则 → 第一条 (未施行本法前,已取得、丧失或回复国籍者之效力) 在国籍法及本条例施行前,依前国籍法及其施行规则已取得或丧失或回复中华民国国籍者,一律有效。 第二条 (因婚姻、认知、收养及随同归化取得国籍之转报备案及公布) 依国籍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八条取得中华民国国籍者,由本人或父或母声请住居地方之该管官署核明,转报内政部备案,并由内政部于国民政府公报公布之,其住居外国者,得声请最近中国使领馆转报。 第三条 (声请归化之程序及应备书件、许可归化证书之发给及公布) 依国籍法第二条第五款愿取得中华民国国籍者,应由本人出具左列书件,声请住居地方之该管官署转请内政部核办: 内政部核准归化时,应发给许可证书,并于国民政府公报公布之
(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科技奖评审工作几点意见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该《办法》规定,省政府只设立一项科学技术奖,包括辽宁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5个奖种。根据不同的评审对象和不同的成果类型,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对上述5个奖种的评价标准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 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的使用和管理,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第一条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 规范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认证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是指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采集抵扣联的明文和密文信息形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或磁盘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进行认证的一种专用发票认证方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台山市台城环北大道20号之三东南侧(上) 以上户外广告设置申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87号《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为期15天,如有不同意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到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股(台城环南后街31号一楼)电话:0750-5538213,提出意见,特此公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鼓励和带动全区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企业升级发展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促进全区商贸流通企业上台阶、上水平、上规模,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大兴安岭地区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及个体商户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兴安岭地区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及个体商户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新增纳入统计部门限额以上调查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在库大个体转为法人企业)
为将《黑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完善本地区补偿工作机制,确保因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能被及时补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确保管控有措施到位,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松岭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地1号2018年修正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