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为规范贵阳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更加安全、便捷、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近日组织对2018年发布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新版《守则》将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与2018年版相比,新版《守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乘车时限延长为210分钟
9月1日起,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2018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为服务和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二)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 (三)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 (四)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五)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第二条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修改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十四期第一组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一条(六)项、第七条第四款及第十条第二款。 废止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十四期第一组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六条第一款(九)项及第二十七条。 载于由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十四期第一组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附件的“机动车辆税之税率表”,由附于本法律并为其组成部分的税率表取代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薪税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为了更好地推动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本事业发展,良性、有序、规范发展薪税服务事业,储备、运用薪税服务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0号)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的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调整变更职业信息(六)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07-03-04)”职业下增设“薪税师”工种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依国立台南艺术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第六条清寒助学金之相关规定:申请条件之一为未领取其他各类学杂费就学减免优待补助(身心障碍学生除外)、清寒助学金及军公教子女补助。 请问一下所以是"校内"的清寒工读规定限制了不能同时具有"学杂费减免"资格吗? 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搞错了! 但是能否请学务处考量修定校内清寒工读的条件把共同助学金资格列为许可范围毕竟这一笔钱很少一年才五千七千与其他原住民残障低收入户等资格者几乎是数万元的补助额度天差地别~合乎时宜的规定才更能发挥补助的美意! 且我尚未听闻其他学校有规定清寒工读校内补助金有与"教育部共同助学"申请资格相互抵触的案例! 烦请学务处详加考虑修订法规为宜~
**条 本附录适用于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和中药制剂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 第三条 中药制剂的质量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以及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工艺严格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