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现将《天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天津市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促进电子政务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政府网站是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接受公众监督、实现公众参与的平台和窗口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急处置其辖内突发事件
(2006年7月3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8月7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指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及其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第三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政策,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本例示依著作权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订定之。 二 本法第五条第一项所定之各款著作,其内容例示如下: (一)语文著作:包括诗、词、散文、小说、剧本、学术论述、演讲及其他之语文著作。 (二)音乐著作:包括曲谱、歌词及其他之音乐著作
第一条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未解除处分;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5%以内,考试课和考查课无不及格科目。 (六)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获得1次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学金且授予1次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一条 中原大学张静愚纪念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为便利读者还书,特设立还书箱,由读者自行投递还书,图书之归还除依照本馆各项有关规定外,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还书箱使用仅限图书馆闭馆时间,但遇特殊情况得关闭。开馆时间请亲至借还书柜台归还
第一条 为了正确完整识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规范天合公 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 理条例》、《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天合公益基金会章程》 等相关制度,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金会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理事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 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理事,在理事会就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