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原大学张静愚纪念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为便利读者还书,特设立还书箱,由读者自行投递还书,图书之归还除依照本馆各项有关规定外,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还书箱使用仅限图书馆闭馆时间,但遇特殊情况得关闭。开馆时间请亲至借还书柜台归还。
第三条 使用还书箱,图书、视听资料及附件请分开投入指定投入口,其余资料请勿投入。若因误投投入口,造成资料损坏,需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馆于开馆日上午处理还书箱内还书,一律将还书日设定为前一开馆日,若有逾期罚款,将暂时累计至个人欠款记录中。
第五条 透过还书箱归还者,请于次一开馆日上网查询个人借阅记录,以确认还书手续确实完成,若有疑问请向借还书柜台洽询。
第六条 实际归还图书册数,以本馆点收为准。
第七条 用还书箱自行还书,于本馆未收前,可借用图书册数仍以电脑记录为准。
第八条 本规则经图书馆委员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