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满足国内单位和个人、在华外国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对进口出版物的阅读需求,加强对进口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进口出版物,是指由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的,在外国以及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版的图书、报纸(含过期报纸)、期刊(含过期期刊)、电子出版物等
bob官方app下载中国交通建设(01800)发布公告,2022年公司附属公司在中标参与平陆运河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先导工程建设以来,于近期公司附属公司再次中标平陆运河的跨河桥梁、航运枢纽工程、船闸、航道等重要项目。 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99.21亿元,约占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91%。 平陆运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第一条江海连通的大运河,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项目建成后,将纵向贯通长江、珠江及北部湾,加快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以账面价值 1 元转让,作为资产划拨处理? 问题:以下涉及均为境外注册居民企业。境外企业 S3 协议将其子公司 H3以账面价值 1 元(账面净资产及评估价值均为 -300 元)转让给母公司 H2,后税务建议按照资产划拨处理(认为评估时只考虑了成本而忽视了未来收益)。请问这个事项是否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40 号第一条第三款作为资产划拨处理?如果可以按照划拨处理,S3 分录为【借:实收资本 -H21 贷:长期股权投资 -H31】H2 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H31 贷:长期股权投资 -S31】对吗? 答:《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 6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股票交易收入是否需要合并为综合收益进行年度结算和支付? 居民个人股票交易收入是否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综合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年度汇算为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其中,综合所得包括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不包括营业收入、利息分红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以及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由于股票交易收入不是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结算时无需并入综合所得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
获悉,辽源市社保局关于调整社保政策已经实施,主要是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作出了新调整。但要是真正问起市民关于新政的内容有哪些,相信绝大多数市民还是回答不上来,甚至还有不知道的。不过别担心,社保小编收集了详细情况,供大家参考
进入6月份,也就进入施工的黄金季节,是项目出成绩抢效益的开端,同时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如何既能出成绩又能不出状况,如何执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观念,是项目建设每个参与者都要思考的问题。 在现代的项目管理理念中,安全员已经不再赋予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安全的是各部门、班组、岗位的负责人,由此有人会问,安全员不管安全有什么用,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具体明确的设置安全员职能是这样的: 首先是专业的职能,通过专业角度,指导、评价、分析各岗位、班组、部门所涉及到的安全问题,通俗地说,你不懂的专业上的安全问题,我来告诉你怎么做,至于做不做,是你的事;其次是监督的职能,项目经营层想要清楚下面各部门、班组、岗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得如何,安全员要反馈给他,下面各级负责人对安全负责了,项目经理对安全才能负责;第三是培训的职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由安全员来完成;第四是外协的职能,各级安监局以及业主安全部门的接待、联系、会议、学习等;第五是检查的职能,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是必须的工作内容,提出隐患整改建议,跟踪落实;最后是事故调查的职能
张某(男)与孙某(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张某的父母、兄弟姐妹也经常对李某进行侮辱、谩骂,并在乡里乡间散步谣言、挑拨是非。最后导致孙某周围的人都不和孙某说一句话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管人才工作,切实推进人才兴校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建设高水平大学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领导直接联系的高层次人才对象主要包括: (十一)正在承担国家级重要课题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 校领导主要按照工作分工和联系点,确定所联系的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 联系内容主要有: (一)了解所联系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发挥作用情况,研究探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指导帮助联系单位做好人才工作
国税发[2003]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和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的规定,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规定如下: 一、[条款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