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财经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工程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项目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及备案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宗教团体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
(2003年10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8号公布 根据2010年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及个人,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0月9日农业部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澎湃新闻曾报道,1月12日,记者在中国知网查询到,徐中民所著的两篇研究“导师夫妇”的论文《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I):集成思想的领悟之道》、《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II):理论框架与集成实践》,发表于2013年第5期《冰川冻土》期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篇论文内文均提到,该项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91125019)资助”。 根据论文标注,澎湃新闻从科学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栏目中查询到,这两篇论文属于《黑河流域中游水-生态-经济模型综合研究》项目成果,项目负责人是徐中民,依托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属于重大研究计划,资助金额为200万元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11211300MB0W183574300017202400006 《反***条例》(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398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除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外,还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申请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当说明其用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用途合法的,应当予以批准,发给进口准许证
第 5 条 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卫生福利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 第 23 条之1 中央主管机关应办理护理机构评鉴。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对辖区内护理机构业务,应定期实施督导考核
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来源: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我部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