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河南省《旅游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政执法机构适用《河南省<旅游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下简称裁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和《旅**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执法机构依照《旅游法》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指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执法机构依据《旅游法》查处违法行为时,根据情节确定对当事人是否处罚以及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标准
(2002年1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6号公布 根据2015年8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管理,促进我国印刷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是指外国机构、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外方投资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和中国公司、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营(包括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方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外资印刷企业
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拍卖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1.【法律】《拍卖法》(1996年7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 2.【行政法规】《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5年10月修正)第十二条:“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四)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和会员牌匾。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三) 获得本会服务和取得协会出版的书刊、资料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与资料、撰写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合理化建议等文稿。 第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本会会费标准为: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0元; (二) 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二) 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三)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四)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五)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六) 监事单位每年纳会费5000元; (九)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和会员牌匾
针对7日有关媒体报道的“8月工资个税征收出现两种解释”等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再次就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旧税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按照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适用? 答: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并在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46号公告及政策解读稿。 按照税法及公告的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营利事业依所得税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及第一百零二条之二规定申报之案件,经查核结果,按申报资料核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用之: 3.当年度结算、决算或清算申报及上年度未分配盈余申报为并同办理者,其中任一申报项目未按申报资料核定。 (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依所得税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申报之案件,经查核结果,按申报资料核定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私募股权基金等内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登记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私募股权基金等内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登记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制订本办法
因“乐理”科目考试取消,原招生简章第五条“成绩要求”部分第二点“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60分、视唱练耳50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确定,两科目最高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2分。”调整为“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50分)降低政策
周宁房产网 143人浏览 发布日期:2021.05.2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