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第一条 本中心在派遣出国人员时,以切实提高被派遣人员的学术水平、有效扩大中心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影响为宗旨。 第二条 被派遣出国人员的条件: (一) 经严格的政治审查而合格的本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三) 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者,不再考虑公费派遣出国进修(由对方特别邀请、并且费用全部由邀请方负担者除外),参加学术会议则不受年龄限制
你公司的股东是自然人股东吗?分红要缴纳20%个税! 目前大部分公司特别是私营企业,股东的性质几乎都是自然人股东,甚至是夫妻家族股东,这样最大的问题就是股权过于分散,再就是股东分红的个税20%难以规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自然人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方式。 比如1:几个自然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让合伙企业成为甲公司的股东,则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学校党委书记电子信箱、校长电子信箱是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党政领导密切联系师生、推动学校科学民主法治进程、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在校园网首页开设了党委电子书记信箱、校长电子信箱。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电子信箱的功能,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培养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建立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增强自我控制和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过程控制,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控、评价和指导,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出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为维护山东省(不含青岛,下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承运人责任险)市场秩序,规范承运人责任险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建立完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特制定《山东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向中国保监会报备核准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严格按照承运人责任险实务流程经营承运人责任险业务。 第二条 严格执行《山东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指导费率》(见附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降低保险费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一条 为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 (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5日起施行。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8次会议、2022年3月1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为依法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在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海域内,因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而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