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追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2020年2月10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将对旧版准入规定进行新的修正。 此次意见征集稿中主要有十点修改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修改在于:将原规定第五条第三款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所必须的 “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这意味着放宽了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设计研发机构的要求,也降低了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数量以及岗位分布的要求
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编号方案的本地电话字头指配表。 第15/2002号行政法规 - 订定电信码号资源的管理及分配的制度。 第78/2002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 - 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编号方案
主旨: 指定银行受理个人、团体或法人赴大陆地区投资金额在二十万美元(含)以下之汇款,请依说明办理,请 查照。 说明: 一、依据“管理外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及“中央银行法”第 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及经济部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办理。 二、经济部规定自九十三年三月一日起,有关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对大陆地区同一投资事业实际投资金额在二十万美元(含)以下案件,得以事前申报方式为之,并由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核发“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二十万美元以下)申报证明书”
不可不知-各种口罩的选择及使用方式(上) 近来新流感疾情(H1N1)危机四伏,很多民众急于购买口罩,市售口罩有很多种,药师公会全联会提醒民众,无论何种口罩,均使用一次即丢弃,而一般布质口罩隔绝度不佳,无法有效隔绝病毒飞沫传播。 病毒是透过空气来传播,在空气中就像灰尘,若使用口罩来防止感染,应戴手术口罩,而不是活性碳口罩,活性碳口罩目的在吸附有机溶剂蒸汽与臭味,并不是防灰尘及飞沫等颗粒状危害物,但如果手术口罩加上活性碳等于有双重保障。 美国卫生署疾病管制中心(CDC)于1993年提出"防护1微米的微粒效果必须达95%以上"之指引,来规范防护肺结核病菌的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施行)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第一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第二条 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和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坚持学校利益至上原则,追求“高效、优质、廉洁、和谐、创新”工作目标,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准违规限制、排斥、歧视供应商,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四公开”制度: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监督渠道公开
为做好本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下简称“一体化技术”)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一体化技术的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条 申报单位申请一体化技术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公告云林县四湖乡为办理幼稻-本田初期112年2月下旬低温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请四湖乡公所自112年3月17日起至3月27日止,受理农民申请办理现金救助,并依照公告事项相关规定办理 主旨:公告云林县四湖乡为办理幼稻-本田初期112年2月下旬低温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请四湖乡公所自112年3月17日起至3月27日止,受理农民申请办理现金救助,并依照公告事项相关规定办理。 依据: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六条。 一、本次办理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为云林县四湖乡,救助项目为幼稻-本田初期,救助额度依“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项目及额度”所定稻米幼稻-本田初期救助额度为标准,每公顷为4000元
(2015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8年8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