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林县四湖乡为办理幼稻-本田初期112年2月下旬低温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请四湖乡公所自112年3月17日起至3月27日止,受理农民申请办理现金救助,并依照公告事项相关规定办理

主旨:公告云林县四湖乡为办理幼稻-本田初期112年2月下旬低温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请四湖乡公所自112年3月17日起至3月27日止,受理农民申请办理现金救助,并依照公告事项相关规定办理。

依据: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六条。

一、本次办理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为云林县四湖乡,救助项目为幼稻-本田初期,救助额度依“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项目及额度”所定稻米幼稻-本田初期救助额度为标准,每公顷为4000元。

二、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之农民。

(二)办理救助项目损害率达20%以上者,依救助额度予以救助;未达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农产品于同产季,救助以一次为限。

三、本案现金救助之作业程序及期限,依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假日照常受理农业天然灾害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