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10月份下旬豪雨影响,瑞穗乡木瓜果实有水伤腐烂、落果等情况,花莲县长徐榛蔚关切县内农友及农作物生长情形,为协助受灾农友尽早复耕复建,保障其收益,经县府向农委会争取,农委会已于12月1日公告本县瑞穗乡为办理木瓜111年1031豪雨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

受灾农友可自12月2日起至12月12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后一日如逢假日,则顺延至次一上班日),到公所申请现金救助及低利贷款所需受灾证明。

农业处长陈淑雯说明,瑞穗乡受损“木瓜”救助额度每公顷为8万元。农友申请现金救助时,请依据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作业要点规定,检具相关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办理,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5条规定之农民(实际从事农作生产之自然人);二、申报项目损失率达20%以上者,依该救助项目之救助额度予以救助;未达20%者不予救助;三、长期作农产品于同历年,救助以一次为限。

县长徐榛蔚提醒,本次灾害救助受理期限至12月12日止,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农民尽速前往公所办理,勿让自身权益受损;另外,亦请各公所注意辖区时令作物生长情况,倘有疑似天然灾害所致的损害,请尽速通报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