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款
本文作者刘志强,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美国天普大学法律硕士。liuzhiqiang@yingkelawyer.com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看好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来中国做生意。外国企业常设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存在的一种重要形式,很多外国企业出于稳妥推进投资项目的考虑,先设立驻华代表机构,待熟悉市场和营商环境后再加大投资,申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的实施,完善本所自律管理,维护本所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对违反本所业务规则的监管对象实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监管对象包括: (一)证券和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以下统称证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红筹企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等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二)证券发行人的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破产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 (六)本所会员、不具备本所会员资格的交易参与人(以下简称其他交易参与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前段时间我们看到一家快递公司的员工泄露人们的信息,我们都知道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不能随便泄露给他人。那么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据悉,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高效、便捷的审判程序,实行一审终审。2020年,贵阳市观山湖法院绿色金融法庭大力推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至8月底已审结小额诉讼案件905件,平均结案期限21天,结案标的额14684866元。2020年与2019年同时段比较: 2019年1月至8月结案1214件,平均审理期限38天, 2020年1月至8月结案1796件,平均审理期限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