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修正“台北市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 (一)修正条文第二条、第四条部分,因劳工局更名为劳动局,且参酌类此规定之主管机关及管理机关之规定,爰配合修正将主管机关明定为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而管理机关为台北市劳动力重建运用处。 (二)有关义务机关(构)通报进用身心障碍者之配合事项及公告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之规定,因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及行政程序法均有所规范,故删除现行条文第七条及第八条第一项。再者,未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定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之名册资料,本属公开资讯,身心障碍就业服务或社会福利相关机构、团体、学校与医疗单位,本即可自行使用,自无需再为特别规定,爰删除现行条文第八条第二项
(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一条 遵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诚信自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交通强国,推进品质工程,提升安全等级,保持创新活力,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 第三条 本公约旨在树立诚信理念,信守承诺,自觉自律,共同维护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刘志强,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美国天普大学法律硕士。liuzhiqiang@yingkelawyer.com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看好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来中国做生意。外国企业常设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存在的一种重要形式,很多外国企业出于稳妥推进投资项目的考虑,先设立驻华代表机构,待熟悉市场和营商环境后再加大投资,申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 发布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2日(现行有效); 发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十四条修改为:“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二、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十一条修改为:“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在资质许可机关的官方网站或审批平台上提出申请,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业绩等电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