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护人
本署结合财团法人台湾更生保护会台南分会、台南荣誉观护人协进会于105年5月25日下午假本署九楼大礼堂举办105年受保护管束人端午节关怀活动。 由于近来天灾地变代表人类需要开始反思,本署特地借由电影观赏“绿色足迹”暨团体分享,引导个案利用端午节缅怀屈原爱国的心思,进一步呼吁受保护管束人将爱转化为爱土地,爱地球的精神,透过活动,让受保护管束人去思考除了所有物质上的享受外,最后心中还剩下什么?希冀受保护管束人皆能借由影片的宣导,进一步的跟着绿色足迹随手做环保。并邀请财团法人慈心有机农业发展基金会南区执行长陈美华担担任引言人,以讲述环保的重要性
为回馈长期关注高雄地检署脸书粉丝专页的民众,以及感谢与高雄地检署并肩作战的网络机关(构),因应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相关规定修正施行,成立大高雄地区毒品再犯防制联系平台之际,高雄地检署特于110年4月期间办理脸书抽奖回馈活动,现阶段已完成抽奖影片录制并上传至高雄地检署脸书公开浏览。 正式抽奖前,由主任观护人佘青桦见证封箱仪式;进行正式抽奖时,由检察长庄荣松、襄阅主任检察官徐弘儒及主任检察官朱婉绮抽出精美实用福袋的幸运得主。最后抽奖压轴,庄检察长特别加码福袋并带来精彩展示秀,将现场气氛带到最高潮;抽奖接近尾声时,庄检察长由衷感谢民众对高雄地检署脸书粉丝专页的支持及鼓励,为本次抽奖录影划下圆满句点
王以凡是一名主任调查保护官(简称调保官),每天的工作都环绕着触法少年。在少年事件处理法修订后,将过去归属于少年观护人的工作重新分割成少年调查官与少年保护官两种业务。目前从事这份工作的人数极少
本署毒品受保护管束人家属支持团体已经开办,欢迎加入! 本署毒品受保护管束人家属支持团体已经于3月3日开办,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四晚上6:30~8:00,邀请成大医院施彦卿社工师及台南市立医院吴淑萍心理师担任团体带领人。二位带领人以温暖真诚的方式,于首次课程引导团体成员从自我介绍到经验分享,成员们虽然都是第一次见面,却也因为带领者的引导而真情流露,不少成员在听到别人述说故事时还因此流泪.... 本署开办此团体原本即是为了提供药瘾者家属一个抒发心情与寻求支持的地方,借由团体方式除了协助药瘾者家属咨询管道外,也可以增强自己的能量与家庭功能的重建,欢迎药瘾者家属一起加入。 承办人:观护人曾繁盛、蔡宜霖,电话:2959731转2828、2831
嘉义县大林镇72岁的蔡阿嬷,独自生活在5坪不到的货柜屋中,常年脊椎受伤,加上杂物积满货柜屋,狭窄的通道让行动不便的阿嬷移动更加困难,阿嬷的居住品质越来越糟。 本署透过华山基金会得知阿嬷状况后,于4月30日由观护人及观护佐理员共同带领8名社会劳动人一同前往蔡阿嬷家,为阿嬷居家环境内、外进行环境大扫除,清除陈年堆积之各项杂物、屋外漫布之杂草树枝,透过众人之力使得阿嬷家焕然一新,改善生活品质;因母亲节将至,本署除发动人力进行环境清洁外,也馈赠阿嬷一组凉被。 华山基金会系第一次与本署社会劳动专案合作,对于社会劳动人戮力投入服务过程表达肯定外,也私下赞赏部分社会劳动人甚为贴心与细腻,社会劳动人另也发挥自身所长,就地取材协助阿嬷的仓库窗户发挥避雨功效
在履行期间我如果违反哪些规定,会被视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社会劳动,情节重大者”呢? 若您在履行期间有下列行为,检察官将会依观护人之报告,注销您的社会劳动处分: 1.经观护人或劳动执行机构依法通知报到三次以上未到者。 2.经指定到场履行劳动者,有迟到早退情形视同当次未履行,经累计达三次以上。 3.经指定到场履行劳动者,拒绝所分配之工作,经累计达三次以上
主题课程“法律小百科”及“肯定自我存在,创造生命价值” “肯定自我存在,创造生命价值” 本署于105年3月23日假桥头办公室三楼团辅室举办法治教育课程,邀请高雄荣总精神部临床心理师张琦老师担任此次讲师,借由课程说明法律的意义以及在社会生活中所应具备的守法心态。 讲师于第一堂课先以“法律小百科”方式邀请观护人说明地检署缓起诉处分的定义与目的,使学员们明了现阶段自身应行注意事项与应负担的义务,并辅以社会常见犯罪,如酒驾、家暴、阻挡救护车、阻碍救灾、虐待动物等违法行为,举真实案例与相关罚责进行解说,期望可借由课程参与宣导守法的重要性,增加学员法律知识并增进法治观念。第二堂课则由“每个人都是台湾最美的风景”出发,延伸说明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要学员们平时照顾外在生理健康之虞,亦须留意心理状态,并透过小故事阐述沟通、倾听能力与幽默感对于人际关系与自我身心的助益,勉励学员于生活处事中面临巨大压力时要适时调解,希望学员们学习使用不同角度看待事物,并透过健康管道释放心中压力
112.01.12—“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桥检于01月12日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观护佐理员郭文财担任讲师,除说明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应遵守或履行事项,并宣导相关法治观念。 首先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若遇有类似情形,可向观护人室或政风室提出检举;此外,更针对酒驾相关规定提醒个案,有效达成酒驾防制宣导之目的,最后再辅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绍,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规章避免再犯,激发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馈社会,顺利让被告在履行期间完成义务劳务
指的是受刑人必须服刑经过一定期间、在监所中表现良好,并且符合法规规范的情形而被认为有悔改之实时,以保护管束附加条件的方式,使受刑人提早回到社会当中,适应社会生活的制度。因此受刑人为了能提早回到社会当中,便会在服刑过程中努力参加处遇计划、改过自新,来达到法律规范的假释要件。 而我国假释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搭配着累进处遇制度一起运作,假释要件的其中一项便是累进处遇必须到至少二级的级数,才能向监所申请假释
(一)期满出监者 本监于受刑人期满出监前一个月,经个案同意由更生保护分会保护者,将资料交由各更生保护分会持续追踪,经其筛选后认为系高危险再犯危险者,应与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联系,共同研议进行后续追踪辅导或转介事宜。另个案不同意由更生保护分会保护者,直接将相关资料交由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进行后续追踪事宜。 (二)假释出监者 本监于获知受刑人即将假释出监,将资料交由各检察署观护人室展开社区监督、辅导,经其筛选认为系高再犯危险者,与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联系,共同研议进行后续追踪辅导或转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