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
营改增改革或在6月收官 金融业税率确定为6% 中国将全面告别营业税。纵有各种考验,于2012年1月拉开试点帷幕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改革或在6月收官。营改增范围扩至全行业,或在下月初迎来最后一批营改增行业的改革方案
新闻摘要: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实施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实施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一)课题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 (二)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项目所必备的人才资源和物质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承担政府机关课题研究的经验和基础。 (三)课题申报单位应提供既往业绩、研究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为贯彻落实市档案局、市农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沪档〔2012〕98号),切实加强我区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村级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本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创建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各镇党委、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心工作,推动农村档案工作的完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档案信息支持和服务; (二)建立健全农村档案工作机制,增加档案工作投入,改善档案工作环境和条件,强化档案业务基础建设; (三)进一步提高农村档案工作普及率,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全区除佘山镇所属的村委会(试点“村档镇管”)以外所有村委会参加创建活动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总工办发〔2020〕16号)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小微企业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在申报期内自行申请返还已上缴的工会经费,并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具体包括:1.《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2.已缴费完成的相关证明(转账凭证、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 收到申报材料后,区总工会将根据划型标准进行统一认定审核,确认属于已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且已上缴工会经费的,所缴工会经费将以镇街为单位统一下发至各镇街总工会,由各镇街总工会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师生不断进取,进一步促进我校少先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六一”期间表彰2014——2015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小组、优秀队(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好孩子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并使广大少先队员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1、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有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立志成才的崇高理想。 2、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018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我校将陆续举办建构筑消防员初级与中级的“即报即开”国家消防职业培训班。学员报名当天就可以开班(视频网课、课程练习、模拟考试),不累积学员。精讲辅导集中安排(针对考试重点,专家辅导) 报名地址:交通路4621弄4号楼一楼,李子园商务园区,地铁11号线李子园站2号口100米即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执法方式,税务总局决定,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样式”的行动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现将简化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填报。 二、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就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申报长安杯奖工程的企业,请在省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申报表》,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省建筑业协会(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省建筑业协会)。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影像资料一份(U盘,表面注明工程名称),其中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实行。 (一)凡已开展优质工程评选的市(区)、行业推荐参加长安杯奖的工程,应获得市(区)、行业的优质工程奖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