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
近日,双喜公司迎来了一个接一个的喜讯。经过积极争取,双喜轮胎分别获得了山西省经委、太原市经委、太原市节水办、清徐县等各级政府部门的拨款或专项奖励。日前,合计850万元的资金已全部注入企业,为遭受严冬侵袭的双喜送来了过冬棉衣
黎平县关于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办法(试行)(黎党发〔2011〕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投资者在我县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固定资产投资(指投产前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下同)在2000万元以上,或年实现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生产性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实现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商贸、旅游等新建三产项目(房地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下同); (三)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开发项目。 1、投资强度在30万元/亩以上的项目所需生产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结合我省计价依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营改增后的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税金组成。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税金为增值税
德国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位于中欧,由16个联邦州组成,首都为柏林,领土面积357167平方公里,人口约8110万人,是欧洲联盟中人口最多的国家,以德意志人为主体民族。德国的经济,科技,制度非常完善和发达,为欧洲第一大经济体,也是欧盟的创始会员国之一、还是北约、申根公约、八国集团、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国
危险货物运输是指承运《危险货物名表》列明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货物和虽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但具有危险货物性质的新产品的运输 2、树立对货主、车主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积极组织货源、合理配载。 3、以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为服务宗旨,严禁哄抬运价,唯利是图。 4、对承运车辆和所配货物以及道路状况均应作到心中有数,禁止故意隐瞒或强行配载
主管机关依法受理环境影响说明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估书)初稿、评估书认可、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变更内容对照表、备查文件、环境现况差异分析及对策检讨报告、因应对策、环境影响调查分析及因应对策等书件(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估书件)之审查、召开范畴界定会议、预审会议及咨询会议,依附表所定费额收取费用。 开发单位于经主管机关审查中所附补正资料,不另收费。 主管机关依法受理环境影响评估书件之审查,应分别收费
省交通运输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本报1月1日讯 (记者 阿妮尔)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2016年,全区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收入1893.6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完成980.3亿元,同口径增长8%,完成全年预期目标974.5亿元的100.6%,为全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据了解,2016年自治区地税局积极应对和化解经济持续低位运行、政策性减收效应增大等不利因素,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了组织收入预期目标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条例》涉及到的省局机关部分内设职能处室、稽查局和信息中心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机关内设职能处室 1、规费管理处 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政策业务和管理工作,建立重点费源欠费大户台帐,按月、按季、按年将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统计结果提供给计划统计部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对帐结报工作;负责与政策法规处共同组织《条例》培训工作;协助办公室开展贯彻《条例》宣传工作。 2、征收管理处 负责按税收征管要求,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申报、登记、变更、注销、档案管理“一户两档”(即一户既有纳税档案,又有缴费档案)等涉及到社会保险费业务内容,纳入到税收征管范围一并进行管理,并明确相关程序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