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条
大庆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黑龙江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客户还款资金被员工挪用,被处罚款40万元。 银保监会今日公布的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显示,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发放借名贷款且单户贷款余额超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第四十八条,山西银保监局对该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董事长郭宁波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
法律分析:这个需要结合产品实际情况而定,职业打假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泰州姜堰的二手房已经两年不到了,合同已经签了,但是我不想要了。 业主得了癌症,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说。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可见,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实际上存在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毒品罪在客观上必然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因此两罪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行为人犯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诈骗后出具借款合同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中如果已经认定为诈骗,那么合同自然无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册香港公司后关于香港公司年报,亦即香港公司周年申报, 香港公司注册处新《公司条例》中有新规定,登尼特香港公司年检为您解读新《公司条例》。 香港公司注册处新《公司条例》(第622章)(下称“新条例”)下,香港公司可根据第612条免除举行周年大会,因此,公众公司或担保公司的周年申报表不再是参照举行周年大会的日期提交。有关规定是要求公司就其每个财政年度提交周年申报表,而并非就每个公历年提交
立法院第8届第8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8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11月16日(星期一)、18日(星期三) 一、并案审查委员吕学樟等24人及委员邱文彦等17人拟具“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审查委员李贵敏等21人拟具“公务人员保障法第七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三、审查谢评全君等48件**案
古县华莱士薯条有异味,冰块里有异物,店员服务态度不好,希望可以帮助解决,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经调查,李女士反映的情况核实如下: 李女士反映在华莱士餐厅就餐时,在冰块里发现异物,薯条有异味,店员服务态度不好。我单位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调查,经查验进货台账,薯条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8日,保质期两年,薯条在保质期内,经核实冰块里有异物反映情况属实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2110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报告现有财产及近一年财产变动情况;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如你方逾期不申报、不到庭、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广东省中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案号:(2023)粤0105执1451号】 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