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
台股攻上12000点,可望挑战年初高点。(资料照片/CNA) 在资金行情激励下,台北股市今天(6日)开高走高,盘中攻上12000点大关,可望挑战疫情爆发前的高点。 今天权值股表现稳健,台积电上涨逾1%,至333.5元,大立光上涨1.5%,至4390元,鸿海上涨近1%,至86.1元
原标题:透视江苏租赁:股价波动背后遭遇“成长的烦恼” 本报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盈利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在刚刚发布的江苏租赁(600901.SH)年中报中,给出了这样的盈利的定义。 根据年报显示,江苏租赁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23亿元,同比增长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亿元,同比增长22.29%。与此同时,截至报告期末,江苏租赁负债总额533.89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3.7752亿元,增幅为11.20%
一、准对于持有附表所载证券之人为公示催告。 二、声请人应于本裁定送达之翌日起20日内,核对附表所示证券之记载无误后,依规定向本院声请将本公示催告公告于法院网站(声请时应注明本件案号及股别)。 三、声请人未依规定声请公告者,视为撤回公示催告之声请
招商银行(3968)的现金流量表,包括公司现金流、现金等价物,用于运营、投资和融资业务的现金流量。您可点击“年度”或“季度”选择查看招商银行过去4季度(季报)或4年(年报)的数据与报告。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包含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形
* 以上资料以“股利发放年度2023年”以前之资料计算 以避免 "每季分派股利的公司" 在完整公布全年度资料前 因资料不完整造成平均值被压低。 *“股利发放年度”系指股利发放给股东的年度,以除权息日期为年度依据,若未发布除权息日期,则以董事会决议日为依据。 *“股利所属年度”系指股利来自哪个财报年度
原标题:透视江苏租赁:股价波动背后遭遇“成长的烦恼” 本报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盈利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在刚刚发布的江苏租赁(600901.SH)年中报中,给出了这样的盈利的定义。 根据年报显示,江苏租赁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23亿元,同比增长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亿元,同比增长22.29%。与此同时,截至报告期末,江苏租赁负债总额533.89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3.7752亿元,增幅为11.20%
* 以上资料以“股利发放年度2023年”以前之资料计算 以避免 "每季分派股利的公司" 在完整公布全年度资料前 因资料不完整造成平均值被压低。 *“股利发放年度”系指股利发放给股东的年度,以除权息日期为年度依据,若未发布除权息日期,则以董事会决议日为依据。 *“股利所属年度”系指股利来自哪个财报年度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10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7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方大特钢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李非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6548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9%。 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方大特钢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方大特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方大特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富邦金控董事会今(16)日通过吸收合并日盛金控案,富邦金控将与日盛金控进行现金合并,同时,富邦金控董事会今天决议将于11月5日召开股东临时会提请股东通过本合并案,并预计于取得金管会核准后订定合并基准日,将创下“金金并”历史里程碑。 富邦金控已于今年3月30日完成公开收购日盛金控,并于市场持续买入日盛金控在外流通普通股股权,截至8月27日已累计取得日盛金控56.92%普通股股权。 今日富邦金控董事会通过,拟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机构合并法、企业并购法、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等规定,与日盛金控进行现金合并,合并后将以富邦金控为存续公司,日盛金控为消灭公司
增发股票的程序: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申报;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审核; 5、上市公司自***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新工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