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
根据市政府规定,市中心城区道路路面停车位及政府投资建设的路外停车场,由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并实行收费管理。按照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和抚州市发改委印发的《抚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抚发改收费〔2017〕20号)文件精神;启动市中心城区道路路面停车泊位及纳入政府管理价格范围的路外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程序。在充分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毗邻地市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市中心城区道路路面停车泊位及纳入政府管理价格范围的路外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方案
按照《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在2019年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19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财政预算等各类信息300条,其中公开概况3条,上级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2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动态25条,重要会议1条,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257条,预算及“三公”经费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依申请公开指引1条。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编制《洮南市光明办事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洮南市光明办事处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努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管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办事处专门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网上录入和网上答复工作
本文摘要:为更进一步强化家园联系,确保交流渠道的通畅,超过家园教育的一致性,南乐县中心幼儿园于2019年1月11日开会了家委会会议。参与这次家委会的成员来自每个班级,大家都怀著一颗一切为了孩子的心跑到了一起。 低园长首先对2018年保育教育、师资培训、去小学简化等工作向家长做到了详尽讲解,对获得的成绩向家长展开了汇报
只要贯彻到自己的利益,每一个人都有知情权。在一段婚姻当中,如果男方怀疑自己的孩子非自己亲生,或者怀疑自己的妻子有不忠的行为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时。那么男方都会提出做亲子鉴定
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以解决律师在参与诉讼中面临的困难问题为着力点,要求依托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立体化渠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更加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意见》在总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经验做法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为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意见》对建立律师履职保障机制作出部署,要求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为律师提供“一码通”服务
东海岸12个排队审查的观光游憩区开发案,去年通过了面积最大的“杉原棕榈滨海渡假村”环境差异分析评估,但附带条件是要经过当地传统领域部落的“知情同意”,才可以进行开发。不过最近却被发现渡假村未经当地三个部落同意,就悄悄动工,环团质疑业者违法,但却无法可罚。 杉原棕榈滨海渡假村就在美丽湾渡假村对面的山坡上,面积有26顷,无敌海景的视野的确很吸引人
在学习十八大精神过程中:未来我国要朝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答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社会公共安全也愈来愈重要,社会公共安全是是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安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上海一中院民一庭庭长唐春雷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汽车、食品、美容、旅游等多个消费领域,反映了当前消费的新形态、新趋势和纠纷热点问题;涉及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和健康权等多种权利的保护,多件案件适用“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充分彰显了该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惩不诚信经营者的司法态度;涉及对多个行业的规范,如严禁经营者非法行医、销售禁止准入食品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相关行业合法、规范、诚信、有序地发展。 发布会上,上海一中院播放了该院拍摄的原创公益微视频《法眼观象:买了一辆“假”新车》。视频素材来源于该院审结的一例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以25万元购买了一辆“新车”后,发现该车交付前有过维修记录,遂以经销商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南方日报记者翻阅了广州市政府部门39份已经公开的“三公”账本,找出了一系列“亮点”。其中一个“亮点”是,2010年,广州市城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总支出达114万元,其中,2人赴日本、俄罗斯培训学习花费12.87万元,18人赴东欧、美国、加拿大等考察学习花费100.71万元。计算可得,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每人次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