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76306
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市特
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0〕10号)文件精神,我区开展了2020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经过相关程序产生了朝阳区2020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39人,参加市级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7月23日-30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朝阳区教委反映,来信请署名并提供本人准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石佛营西里2号) 朝阳区酒仙桥红霞中路10号 电话:010-85976306 传真:010-85976306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党支部委员会,对象为全体党员。 上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中心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 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群众对党员的评议、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各种党内会议、通知等,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全体党员通报;经支委会研究决定后通过党内或党外公示、网页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