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法
大风过后,经常出现广告牌伤人、高空墙皮脱落砸车等现象,尽管我们事先已做了很多准备,但是各种意外和状况还是让人应接不暇。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车主诉小区物业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张某将车停于通化县某小区露天停车场内,再次打算将车开离停车场时发现由于大风影响,停车位前住宅玻璃被刮落,将车前挡风玻璃划伤,所幸没有伤及楼下行人
刘某是甲公司的发起人和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6日,同行业的知名公司乙公司投资了甲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大股东。后来,在甲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刘某与乙公司发生了纠纷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一)《民法典》1260个条文中,“原文保留”现行法律规定的有457个条文,占比36.3%。从保留比例来看,《民法总则》由于立法时间较近,绝大多数条文得以原文保留,《物权法》有近半数条文得以原文保留,《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约有四分之一条文得以原文保留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田兴春 刘茸)新消法比原来加强了惩罚性赔偿的力度,关于经营者欺诈造成消费者生命健康受损的赔偿,是把侵权责任法在消保领域的具体化。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今天上午表示的。 贾东明表示,惩罚性赔偿是常委会审议中非常关注的问题,我们对惩罚性赔偿作了两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发[2011]7 号)(以下简称《决定》),对2008年2月4日制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改。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保证侵权责任法顺利实施,推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而发布的具体司法指导意见。 近三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保险法、专利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或修订,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需要对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为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保障创建三级医院期间的医疗安全,我院及时召开全院医疗安全教育讲座。2012年4月21日下午,我院邀请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务处仇永贵处长作了主题为“新形势下的医疗安全管理”的讲座,全体院领导、中层以上干部、全体临床医生近200人参会。院领导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会议由季瑜常务副院长主持
第12221479号“新笑傲江湖”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上海游奇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被申请人)于2013年03月05日提出注册申请,2014年8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完美世界(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于2015年03月20日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金庸先生小说作品名称《笑傲江湖》的商品化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予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答辩称:笑傲江湖并非独立词汇,也不是始于金庸先生著作《笑傲江湖》,笑傲江湖与金庸先生的著作未形成固定的、唯一的对应指向关系
被侵权人如何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行为发生后哪些主体可以提出侵权赔偿请求?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侵权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代理提出赔偿请求。 答:对于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3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在对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在内的物权请求权进行规范阐释的基础上,根据制度目标、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方面的差异,物权请求权应当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区分开,在理论分析和规范适用中应避免两者的混淆。但是,这种区分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分,德国法式的独立物权请求权也并非必然的立法和解释选择。即使承认德国法方式具有实现物权债权区分的体系功能,但在承认物权债权体系区分的前提下,仍然存在多种制度构建和阐释的可能性
内容:高新区王先生:今年7月,我家保姆刘女士给我家擦窗户玻璃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滑落摔伤,我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王焕章: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雇主与保姆、小时工、家教等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受伤,雇主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雇主有过错。 本案中,你雇佣刘某从事保姆工作,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