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盐津县2021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计划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河南2021年cpa考试时间安排已经发布了准备通知,匠匠为大家收集了相关信息,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等,快来看看吧! 注意:注会“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新增考试批次,在部分考场实施两场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考生可以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2. 报名费标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财办〔2018〕38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次82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2021年庙坝镇石笋-民政片区供水工程资金计划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13]15号)、《法甲竞猜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西医发[2020]81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评审委员会评议,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2022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最终获奖结果以教育厅批复为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客观情况至邮箱:xyygb@xiyi.edu.cn 公示时间为: 2022年10月24日-10月28日。 含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 高新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168号 邮编:710075 未央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 710021
报告人简介:王勇教授,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学术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于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与世界银行。芝加哥大学经济系博士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盐津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调整)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用于2021年肉牛养殖奖补资金计划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楼市影响究竟有多大? 12月2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进行。 此次草案主要修改完善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强化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容。 为了破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受东明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委托,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东明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设备应急采购项目组织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因受疫情影响,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质量,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防疫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的通知》菏财采[2020]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防疫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鲁财采[2020]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以绿色通道应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采购人:东明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采购内容及数量:疫情防控设备,一批(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上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供应商须具备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经营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信用中国”网站([URL])或“中国政府采购网”([URL])平台查询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113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2万元,主要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支出。 二、相关县(市)要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号)、《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计划顺利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