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第二校区的校园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针对学院第二校区的实际情况,增补《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十三)款中第4、5、6、7、8项,分别如下: 4.不假离校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未经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返校者,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两次以上违反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若无理取闹或造成后果者,从重处分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并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的又一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制度落地生根奠定坚实基础。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正式启动。2016年12月以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先后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等文件,在火电、造纸等行业开展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其辖区内的企业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其他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违反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行为法律责任的一般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分别对使用未经核准登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的产品或者其包装等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等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培训网-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BIM 2019一建报考条 件及时间是什么?广西中公教育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了解。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还未公布,参考2018年情况公告将在7月上旬公布。以下是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3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第二批设立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动运行。即日起,上海市朝阳区等22个省(市、自治区)的41个市(区)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务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了。 这是继广州商标注册受理窗口等第一批后,有重新增加的窗口,窗口数量的增加,以后商标注册受理会更加的简便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认证管理:该考试自1995年开始首次举办,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国家工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新工商检字〔1991〕3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处理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和审批条件等问题,可由你局根据《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私营企业的实际 你局新工商检字〔1991〕35号请示收悉
为了让新教师尽快熟悉工作,了解学校规章制度,规范教学工作流程,近日,建筑与规划学院在线上召开2022年新进教师培训会。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杨薇主持,教学秘书戴碧薇及学院2022年9月入职的新教师参加会议。 会上,杨薇向新教师详细地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重点解读了《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建筑与规划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建筑与规划学院年终考核实施细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贯彻落实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北京地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