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34
3.20新政改革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
3.20新政改革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如:参加2018年考试者尚有相关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2019年继续参加未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其成绩四年滚动有效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认证管理:该考试自1995年开始首次举办,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