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
人社部等四部门5月31日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再增加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 通知明确,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
据劳保局统计,截至110年3月17日,计有大台中殡礼服务职业工会等3个职业工会积欠劳工保险费已逾缴费宽限期,劳保局除依法将该等工会移送行政执行、对所属被保险人暂行拒绝给付外,并通知辖区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协助督促欠费工会改善,若工会之欠费系因保险费遭违法挪用,劳保局即移送检调单位侦办。 劳保局公布欠缴保险费之职业工会名单为:大台中殡礼服务职业工会、高雄市五金装修职业工会及桃园市芳熏香植物精油服务人员职业工会。 各职业工会每月向会员收取之劳保费,如未依劳保条例规定期限汇缴至劳保局,其所属会员申请各项给付将遭暂行拒绝给付,对所属会员之权益影响至巨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个人有房子或土地出租,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规定,必须将租赁所得合并于每年度之综合所得总额办理申报。 租赁所得系指实际租赁收入,减去相关合理的必要费用及损耗后之余额,其中合理必要的损耗及费用,如房屋折旧、修理费、地价税、房屋税、向金融机构贷款购屋所支付的利息,及以出租财产为保险标的物所投保的保险费等,可逐项举证列报。 如不逐项举证申报,亦可按财政部核定的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减除,以2013年度为例,固定资产租赁必要费用标准为租金收入的43%,也就是说:租赁所得=租金收入*57%,纳税义务人可先行核算可扣除的费用金额,择高适用
1、局机关编制人数25人,内设4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安置科、保健科、调研科;下设三个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干部大学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行政编制11人,老干部服务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10人。实有在职人员11名,其中:调研员1名,副局长2名;退休人员17名
现行金融商品因发行机构或商品包装方式不同,导致因课税规定不同,使得投资者税负不一,不但扭曲金融机构或商品间资源配置,也连带影响金融市场发展及国际竞争力。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目标,金融商品课税制度需兼具合理性、一致性及与国际接轨之特色,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已将“金融商品课税问题之检讨”列为研究议题,并委托中华公共财务协会黄耀辉教授针对投资型保险及期货商品课税议题进行研究。 财政部指出,在赋改会研究期间曾召开座谈会,邀集金融产业界、学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政府机关代表充分讨论,并于98年7月24日委员会议第七次会议取得以下几点共识: 1、投资收益阶段:以要保人为课税主体,依所得类别(按应税、免税或分离课税)分别征免所得税,投资收益的扣缴税款属于要保人的扣缴税款,保险公司不得用以扣抵保险公司的应纳税额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手头也逐渐宽裕起来,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理财,其中,以购买商业银行保险最为热门,被老百姓喻为**的理财方式。 商业银行保险,即银行代理销售保单是一种新兴的保险销售方式,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
各级政府于本法中华民国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条文施行前,未依修正前之第二十九条规定将所应负担之保险费拨付保险人者,须即向保险人提出还款计划,其还款期限不得逾八年,保险人并应依修正前之第三十条规定向其征收利息。 第一类第一目至第三目被保险人所属之投保单位或政府应负担之眷属人数,依第一类第一目至第三目被保险人实际眷属人数平均计算之。 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之保险费,依下列规定,按月缴纳: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应自付之保险费,由投保单位负责扣、收缴,并须于次月底前,连同投保单位应负担部分,一并向保险人缴纳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三门峡市社会工伤与生育保险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促进我国制种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稳定主要粮食作物种子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户、种子生产合作社和种子企业等开展的符合规定的三大粮食作物制种,对其投保农业保险应缴纳的保费,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补贴比例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以下简称《补贴管理办法》)关于种植业有关规定。符合规定的三大粮食作物制种,指符合《种子法》规定、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或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开展的水稻、玉米、小麦制种,包括扩繁和商品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山西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