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离婚了成年子女还需要给抚养费吗?一般来说,18周岁之前,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18周岁之后,如果子女有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也应当支付抚养费: ①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 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学历); ③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无论在18周岁之前还是18周岁之后,抚养费诉讼的原告都应该是子女,只不过在子女18周岁之前,由抚养权人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18周岁之后由子女直接起诉。 诉讼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表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内容: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1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0年7月31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春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书芳带领部分班子成员,到县武装部和武警中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他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并分别送去了最新版《民法典》书籍以及其他慰问品。 在县武装部,党组书记、院长左春生一行亲切慰问了官兵们,并进行座谈交流。左春生一行对官兵们扎根嵩县、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表示崇高地敬意,对长期以来对嵩县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诚挚地感谢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林晖、刘慧)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主席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情况的综合汇报,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补选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和补选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8月19日上午,上海市人大举办“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库聘任仪式暨第一期民法典专题履职学习班开班式”。在聘任仪式上,市人大秘书长宣布:29名法律专家当选为市人大法律专家库成员。我校有2名教师入选,分别是刘晓红教授和赵俊副教授,刘晓红校长还代表受聘的29名代表在聘任仪式上发表获聘感言
领证不到一个月丈夫就出轨,《民法典》生效后法院怎么判? 魏女士与赵先生于2020年7月相识,并于12月初领证结婚。准备开启新婚生活的魏女士在12月末发现,丈夫赵先生在与自己领证结婚后,竟然出轨其前女友高女士,并向高女士承诺会与自己离婚。魏女士诉至法院,除了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外,还请求法院判令赵先生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
1月29日正月初八上午8点,徽州区司法局呈坎司法所普法志愿者走进上九庙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新春法治氛围。活动中,工作人员悬挂横幅,搭设咨询台,普法志愿者走向往来群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防电信诈骗、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材料,向广大群众送上新春“法治大礼包”,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法治知识,并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关于老人赡养、遗产继承、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受到群众的一致肯定。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赋予了传统庙会新内涵,共发放《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德兴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德兴市司法局联合德兴市工商联开展了“‘万所联万会’合力促发展”专题“法治体检”活动。此次活动,德兴市司法局、德兴市工商联工作人员以及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德兴市新岗山工业园区永达电器、圭元家具等多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活动。活动期间,司法局工作人员还走进车间,向车间工人发放普法宣传品,普及《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增强企业工人的法治意识,提升自身工作技能,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那么债权转让的依据是什么,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8月21日下午,物流公司组织召开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心组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首先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与历史沿革,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并对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进行了系统深入讲解,会议指出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覆盖了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会上,结合实际案例对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民法典》各部分的“亮点”进行讲解,例如“见义勇为免责”、“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保护个人信息”、“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等,并从身边案例出发,在引起大家学习兴趣的同时增强了对《民法典》法条认知,明确了法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