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现在全社会都在反腐,你们检察官还敢乱收钱!”近日,一位老人带着儿子梁某怒气冲冲地来到四川省郫县检察院公诉科,控告该院承办检察官非法收受其子保证金3000元,要求退还并让领导出面给个说法。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公诉科干警们神情凝重,该案承办检察官走向科长,坚定地说:“请相信我,我绝对没收。” 梁某于今年2月23日在郫县驾车行驶中越过道路中心线,与一辆货车迎面相撞
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赵立君律师,天津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兼刑事法律部部长,天津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妇联普法讲师团成员,百度网聘为刑事法律“百度知道专家”,河西区友谊路街道法律顾问。 赵律师执业多年以来,专注刑事犯罪辩护,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刑事一审和二审、刑事申诉和再审;刑事自诉代理。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
在基层公安机关、市级和省级公安机关工作近二十年,曾在河北省安平县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挂职锻炼,具备党委主要领导的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和英国留学访问学者经历。 2016年任河北省公安厅公职律师,2019年转入北京执业,办理多起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其中,取保候审多起;相对不起诉2起。 代表案例: 1.刘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事拘留 13 天后介入,首次会见后22 天成功取保候审) 2.李某某盗窃案相对不起诉(刑事拘留后次日介入,17 天成功办理相对不起诉) 3.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拘、逮捕2 个多月后介入,22 天成功取保候审,5 个月后成功办理不起诉) 4.李某盗窃案(刑事拘留期间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鲁中网·海报新闻4月17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许红 武东杰)网吧内钱财被盗,被偷了600余元钱还有一盒烟,停在楼下的电动车被偷走……案件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张店警方始终坚持打击侵财“小案”,切实为百姓财产安全护航,连续破获两起盗窃案。 4月10日17时许,张先生来到张店公安分局学区派出所报案,称其自营的网吧内钱财被盗,被偷了600余元钱还有一盒烟
1、犯罪预防:依法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企业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2、侦查阶段: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3、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相关法律意见; 4、审判阶段:依法在一审、二审过程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5、申诉阶段:依法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6、刑事附带民事:依法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为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参与庭审,代为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申诉、控告,书写法律意见书; 7、刑事自诉案件:依法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代为制作、提交刑事自诉状,参加庭审,指控犯罪,提出犯罪事实。
盗窃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已构成犯罪。芜湖刑事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芜湖辩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