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省效能办和省数字办联合开展2014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单位的得分按比率折算为百分制下的最终得分,

(一)业务培训。2014年6月,集中讲解考核方案和办法。

(二)日常监测。2014年6月起,组织日常监测。

(三)自查自评。2014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向省数字办报送综合应用的自查自评报告;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网站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四)现场检查。2014年11月上旬,综合应用考核组到各单位现场检查。

(五)结果发布。2014年12月,发布2014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结果。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今年的绩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