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和标兵单位评比表彰的通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推荐评比工作,经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和标兵单位拟表彰名单(共60个)。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如对拟表彰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直机关工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820室(邮编:52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