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技术大改造行动计划(2020-2022)》(甬工强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智能化改造相关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与制造业的融合创新应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服务公司,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已获评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或已列入省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包括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资源池、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公司等)、市/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名单。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明确的细分服务领域(行业),已面向相关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领域工程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在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一)申报单位对照要素条件(附件1),按照申报格式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签字盖章后,一式3份(一正两副)同电子稿一并报送至所在地经信部门,并对企业资质、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地经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盖章,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

(三)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后,方案认定为宁波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申报单位列为宁波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