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国税局已于近日完成105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第1批退税案件审理作业,纳税义务人该年度采用网络申报、税额试算线上回复、税额试算书面回复及采用人工申报或二维条码在5月10日前办理申报者,将可自今(106)年7月31日起领取退税款。

财政部表示,前开第1批申报退税案件,纳税义务人采指定存款账户办理转账退税者,国税局将于今年7月31日拨付退税款至指定账户,纳税义务人申报时如采退税凭单方式或未指定存款账户者,国税局将于今年7月28日寄发退税凭单,并请纳税义务人在今年9月29日前,向金融机构办理提兑。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根据该部各地区国税局统计,105年度申报之第1批退税案件计219万件,退税金额为334亿元,分别较前(104)年度之217万件及325亿元,分别成长0.9%及2.8%,主因系今年采用网络申报件数较往年成长,显见网络申报具有不受时间及空间限制,无须填写申报书,及不用亲自到稽征机关办理等优点,已广为大多数纳税义务人所采用,未来该部将持续提供各项申报服务便捷措施,以提升申报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