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缴的费用包含学杂费、报名费、证照费、会员费、加购品费…等等,都可以补助吗?

2. 申请人获准参加甲机构办的职业训练,因甲机构老板经营许多关系企业,申请人的结训证明文件、缴费收据用其他机构的名义开立,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吗?

3. 训练费用发票或收据的买受人为申请人所任职的公司,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吗?

4. 有些补习班的课程,上课时间长达1-2年,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吗?

5. 退除役官兵本人或眷属为现任公务人员或学校教师,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吗?

6. 申请人送的申请文件有误或缺漏资料,怎么办?

7. 甲机构持有劳动部人才发展品质管理系统(简称TTQS)训练机构版有效证书,可以将其TTQS证书提供给分支单位、各地分公司、子公司、附设补习班或职业训练中心使用吗?

8. 在营服役官兵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吗?

9. 申请人已经申请就学补助,想利用上课以外的时间参加职业训练,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吗?

10. 哪些人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

11. 申请人想参加2个职业训练课程,但训练日期有重叠,这2个课程都可以申请职业训练补助吗?

12. 申请职业训练费用补助需准备哪些文件?

13. 退除役官兵已先申请眷属参加职业训练补助获准,其本人第1次申请参加职业训练补助时,仍符合首次申请得全额补助之规定吗?

14. 退除役官兵已先申请眷属参加职业训练补助获准,同一时期,还可以申请就业稳定津贴吗?

15. 退除役官兵的新住民配偶只持有居留证,可以申请参加职业训练补助吗?

16. 如何申请职业训练补助?

17. 退除役官兵本人、眷属的职业训练补助金额如何计算?总额是多少钱?

18. 参加哪些职业训练可以申请补助?

19. 退除役官兵提出眷属参加训练申请,并经荣民服务处核准同意,如退除役官兵亡故,眷属可以自行提出经费补助申请吗?

20. 申请人想参加的职业训练没有在公告的补助范围内,可以通融补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