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被保险人请领失能年金给付,如有配偶及子女,是否可加发眷属补助?加发条件为何?
是的。因考量失能达终身不能从事工作之被保险人,如果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支柱,一旦遭遇事故,原本赖其维生之配偶或子女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所以请领失能年金给付者,如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或子女,还可申请“眷属补助”,每1人加发25%,最多加50%。
(1)年满55岁,且婚姻关系存续1年以上。但如无谋生能力或有扶养下列规定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2)年满45岁,婚姻关系存续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过投保薪资分级表第一级。
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养子女须有收养关系6个月以上):
(3)25岁以下,在学,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过投保薪资分级表第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