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1月1日起民法实施新规定:
1.调降成年年龄:
将成年年龄由20岁修正为18岁,以符合当今社会青年身心发展现况,保障其权益,并与国际接轨。
16条等规定、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确保其学业、就业、能力发展与独立性。
3.18岁即可自行办理各项户籍登记业务(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户籍誊本等)。
36941苗栗县卓兰镇中山路106之1号 TEL:04-25892081 04-2589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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