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40岁未满50岁者每2年补助1次,最高补助新台币3500元。
二、年满50岁者每2年补助1次,最高补助新台币4500元。
三、110年度所称“40岁以上”为民国6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110年度所称“50岁以上”为民国5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四、本年度得申请健康补助之人员名单草稿业上传于本校FTP人事室资料夹,请同仁卓参。
五、自费参加健康检查者,须检附缴费收据,得以每年1次公假登记1天前往受检。
六、详如附件供参。
电话:03-8264624,传真:03-8266758,地址:971花莲县新城乡北埔村北埔路1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