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
一、根据国家有关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社会团体财务
一、根据国家有关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标准,为规范和加强商会会费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合理使用好会费,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章程和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通知精神,以及国家有关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商会实际情况制定。 三、收取会费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会费缴纳在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上不封顶,多交不限,并及时向缴费单位出具自治区财政厅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第一条 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南商会章程》的有
第一条 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南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都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条 根据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同时提倡内外部以款、物资助